杨定忠在全省民办高校管理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2010)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0:49 浏览数:127488

坚定信心 依法管理 促进湖南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在全省民办高校管理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定忠 (2010年5月19日)

 
 

  今天教育厅请大家来,就民办高校发展与管理问题进行探讨,这是我省民办教育史上第一次。在座的都是民办高校的核心管理成员、各部门的负责人,你们在各自岗位工作质量的好与差,直接影响到学校工作能否高质量运行、措施能否贯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能否科学有效,学校能否依法依规办学、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教育厅希望大家在当前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强化责任,努力工作,不辱使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民办教育三个“重要”的论述,把握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增强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信心。

  大家知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四十三条是“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其中明确:“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这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是政府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大政方针的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要认真体会。

  第一,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民办教育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产物,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扩大了教育总量,补充了教育资源不足。30年来,充分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教育事业,客观上减轻了国家投资教育的压力,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办学资金。初步估算,我省民办学校为国家节省办学资金达80多亿元,加上积累的学校固定资产140多亿元,共计达220多亿元。我省现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28所,其中本科学院2所,独立学院15所,高职学院12所,在校学生18.08万人,占全省高等院校在校生人数的19.06%。自1999 年我省第一所全日制民办高等学校正式招生至今,已经培养本、专科层次毕业生约20万人,促进了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升,推动了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所以,无论是从30年的事实看,还是从我省实施教育强省战略的需要看,我们都必须进一步努力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继续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第二,民办教育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民办教育促进了教育结构的优化,丰富了教育的门类。合理的教育结构首先是公私立教育协调发展,其次是教育门类、特色多样,符合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需要。民办教育因为发展模式多样、办学主体多元,内部管理体制不一,办学设施、教育理念、育人模式、人才培养目标多种多样,与公办学校比,民办学校个性化特点相对突出,呈多样化发展态势。一定程度上为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需求作出了贡献。

  同时,民办教育激发了整个教育的活力,促进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我国目前的教育除存在投入不足、发展不均衡、普及程度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外,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缺乏竞争、学校和教师积极性不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难以提高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民办教育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为民办教育打破了原有的教育体制和格局,促使整个教育在办学体制、运行机制、经费统筹、管理模式、人员聘任、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后勤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发生了变革,改变了过去体制单一、机制僵化,教学内容滞后,人员难以流动,经费来源单靠政府拨款,学校办社会的状况。

  可以说,民办教育以其特有的办学自主性、体制灵活性、机制创新性、理念超前性、服务全面性,成为教育实验的先锋队和改革的实验田。民办教育追求教育规律与市场规律的有机结合,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用人实行公开招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内部分配实行工资与能力、实绩挂钩。这种机制不但促进民办学校自身快速健康发展,而且为公办学校改革提供了经验和模式,促进了教育竞争。虽然目前我国民办教育还不具备与公办教育竞争的实力,但随着民办学校的不断增加,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办教育体制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力,为公办学校营造出一个竞争性的环境,使之产生危机感,激化其改革的动力,增强其办学活力。

  第三,发展民办教育是各级政府重要的工作职责。

  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始终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法规与保障措施。我省在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础上,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民办教育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如20061130,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817,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湘政发〔20081号)。这两个重要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出台,强调了政府在发展民办教育领域的责任,明确了民办学校为民办事业单位,切实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了民办学校师生与同类公办学校师生同等地位的落实。为我省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应该说,《发展纲要》中的这三个重要,既是对民办教育发展成就的肯定,也是未来民办教育稳步发展的方向,我们有理由相信:党和政府仍将继续努力促使民办教育在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利用民办教育促进教育改革,强化各级政府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的工作职责。

  第四,重视民办高等教育是发达国家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即使国家经济高度发达,也要充分发展私立高等教育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是高等教育强盛的必然之路。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私立高校在本国高等教育中的比例,日本、韩国、印尼、菲律宾达80%以上,美国现在也达60%以上,而且许多国家教育质量最好的高等学校属于私立学校。下面看看美国的情况。

二十世纪中期后美国私立院校数量统计表()

  很显然,美国私立高校是美国高等教育的支柱。

  正是基于我国的实际和发达国家的经验,站在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新起点,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统筹,促进协调,保障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开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的局面。

  二、依法建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行为

  在对民办高校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国民办教育呈现整体良好发展态势,但作为每一所民办学校来说,将会有不同的走向。有的可能形成强势品牌,有的可以生存状况良好,有的会规模日益萎缩,有的不得以自动关闭转让,还有的将被依法责令停办。优胜劣汰加速是不可避免的。每个学校要想有良好的发展,董事会特别是举办者要有正确的办学理念,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学院各个部门要科学管理,提高效益,树立形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社会认可度。为此,中层管理一定要努力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内部管理。

  《发展纲要》第四十四条就是“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其中进一步明确:要“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这些将是我们长期管理民办教育的基本方向和要求。但是,目前我省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有的学校董事会有名无实,董事会、理事会、董事长、理事长、校长职责不够明确,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内部管理中监督乏力,出资人一人说了算的情况比较普遍。家族式管理的弊端还没有得到克服。

  二是法人财产权不明晰。部分民办高校出资人投资学校的资产没有完全过户到学校的名下,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民办学校在续存期间学校应该享有法人财产权”的规定。有的学校财务管理混乱,出现擅自集资,抽逃办学资金,没有按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发展基金,也没有计提相关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是一些民办高校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教育队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稳定的问题。拖欠教师工资、不按规定按时给教职工购买各项社会保险等。

  四是招生行为不规范。擅自发布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招生信息和招生简章,存在乱承诺、乱招生等违规办学现象;有的学校为了抢揽生源,不惜花费重金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招生秩序,对学校和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五是教育教学质量不高。有的民办高校,不顾学生的权利,在师资、设备设施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对于市场有需求的专业草草上马。有的民办学校,因为要节约经费,师资的质量与数量上大打折扣,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有的民办高校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严重缺乏,学生的体育、艺术、科技、团队等活动严重不足,忽视思想品德、情感、意志等方面的培养,偏离了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办学宗旨。

  这些问题损害了师生的合法权益,阻碍了学校自身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国家和省里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大家要依法落实。在此,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要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规范财务管理。出资人要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投入学校的资产要经社会中介机构验资并过户到学校名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机构,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落实各个管理部门的财务权力和责任。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财务资产审计,如实报告财务收支、资产变动情况。对设立虚假财务、“账外账”和提供虚假资产报告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举办者的法律责任。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逃出资或挪用办学经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学校在招生收费时,要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实行。坚决制止乱收费,不得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

  第二,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师待遇的落实。每个学校要建立一支与其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要有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有教师管理制度,与聘任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建立教职工工资专户制度,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为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一定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处理招生中的违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招收学历教育学生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规定及程序招收学生。不允许聘请社会中介或者个人为学校招生。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必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发布,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与审批备案内容相一致。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遵守2010113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的董事长、院长签订的《湖南省民办高等职业学院招生自律公约》,将任何有违规招生行为的人员处罚开除并通报各学院,任何学校不得录用。

  第四,加强教育管理,狠抓校风学风建设,保障教学质量。每个学校要认真规划自己的专业建设,确立自己的重点主攻方向,在专业建设方面要舍得投入,理清思路,有具体措施。教务部门要加快完善学籍、教学、考试评价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现代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提高运行效率。

  第五,做细学生服务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充实辅导员、班主任、党团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与受教育者的沟通联系和调解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学生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及评选文明学生等活动,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 要定期对教职工、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落实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常规安全检查,维护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三、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向董事长和院长献计献策,承担起民办高等教育兴旺的历史使命。

  不论是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还是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看,民办高等教育必将成为教育事业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湖南作为一个教育大省,正在按着国家教育发展与改革纲要精神,进一步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但所有要求还靠在座的各位去落实。民办学校中层管理是民办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是民办学校内部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各种力量协同互动、高效率运转的核心环节。因而,我们在学校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中层干部的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一所学校的成败。所以,我在这里要特别拜托各位几点:

  一是请大家树立主人翁意识,克服临时打工心态。

  有的中层干部把学校和自己的关系界定为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将学校的发展看成举办

者的事,对学校缺乏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存在“干得舒服多干几天,干得不舒服卷铺盖走

人”的思想,工作中或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责任心不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不够,遇到困难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抱怨、回避。这样不利于学校的发展,也不利于自身专业的发展。

  应该看到,民办高等学校与公办高等学校相比,由于投资主体的差别,管理人员人事关系有差别是正常的。一方面,民办学校为我们个人提供了事业发展的空间,能力施展的舞台,特别是一些很年轻的处长和副院长在公办学校是很难有这个机会的。作为民办学校中层管理干部,既然受到组织上的信任和教职员工的支持而被委以管理重任,那么我们一定要摒弃“为老板打工”的心态,要充分认识到自己不仅是一名教育工作者,而且还是一名学校管理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对人民群众、对学生、对学校、对社会、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质,切实履行好岗位管理职责,为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健康稳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实用型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学院兴旺了,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发展的成果,我们就不是临时工而是永久的主人了,就能免除自己的后顾之忧;而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不力,学校不景气,甚至倒闭,我们每个人也是受害者。所以,树立主人翁意识,把学校的发展当成自己的事业来追求。

  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管理就是服务,民办学校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根本职能就是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服务,以人为本是我们必须树立的根本管理理念。民办学校的学生有许多特点,有相当多的学生文化学习有困难,有的学生自我控制力比较差,有的学生家庭很困难,有的学生心理有障碍,有的学生行为习惯差,这些都需要我们有耐心、有方法,如果我们服务意识不强,只从方便自己的工作出发,就难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就容易出事故。

  三是增强全局意识,积极主动探索民办高校的管理规律。

  民办高校中层管理干部处于联接上下、协调左右各方的重要位置,具有权威性、责任性和服务性于一身的特点。要想在谋划本职工作中站得高、想得宽、看得远,就必须掌握民办教育发展的大势,准确把握本校的办学理念、发展方向、培养目标、特色优势,等等。也就是说,小部门的工作只有在整个学校“大局”的框架下,才能找到科学合理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只有与学校大局一盘棋,才能顺应学校发展的大势,因此,我们一定要拓宽思路,探索民办高校管理的规律,在筹谋学校大局的前提下,筹划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实施科学有效地管理。

  四是要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

  中层干部是一个学校管理团队中的重要层次和中坚力量,是领导各部门、各科室教职工按照学院的统一工作部署,创造性的开展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学校教书育人,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社会价值,落实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的推动者与实践者。特殊的责职和使命,对各位的素质能力与知识结构提出了挑战,因此要合理安排好时间加强自身学习,学习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企业管理,不断提高领悟能力、计划能力、指挥能力、控制能力、协调能力、判断能力、沟通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

  同志们,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任重道远,大家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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